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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甲方驻工地代表岗位职责
时间:2010-09-10 18:01:30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基建处 作者: 阅读: 次一、学校实行甲方驻工地代表制,代表由基建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共同派出,一般由两人组成。甲方代表是学校在工地的全权代表,代表学校行使协调、督查、管理职责,并负责对监理人员的管理。
二、工地代表由责任心强有专业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地代表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三、工地代表一般应在施工现场,每天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每天至少巡视两遍工地,并做好工程检查日记。
四、工地代表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现场每周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变更,对工程设计、施工中出场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应当场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及时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解决方案报处领导或校领导审定后实施。
六、负责会同监审部门对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工程进行丈量和签证,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逐级报批。
七、负责对自己所分管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附近的校园设施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要求,会同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上道工序不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八、参与工地使用的各种材料验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责命停止使用,并限期撤离现场。
九、学校实行工地代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代表要严守机密,对于各种技术资料不得外借或丢失,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图纸,对协调、督查、管理不力,导致工期延误、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对事业心强,工作积极,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成效显著,有特殊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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