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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

时间:2010-09-10 17:57:11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基建处 作者: 阅读:

一、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合格后,施工单位须书面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

二、学校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基建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基建部门、后勤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校内初验,填写《工程初验单》,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签署意见。

四、施工单位对初验中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基建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填写《工程验收移交单》,并签证归档。

六、竣工工程投入使用后,基建部门负责召集后勤管理部门、各使用单位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查找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

七、设立专人和专线电话对竣工工程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

八、基建部门对保修期满的工程,通知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维修,待维修到验收合格后与后勤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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