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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基建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校园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远景目标和教学、科研、师生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制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二、根据校党委、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学校发展的需要,编制基本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认真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申请上级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建项目;

四、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规划或计划,办理项目立项申报、地质踏勘、图纸设计、建筑规划放线定位以及消防、人防等报批手续,申办施工许可证明等;

五、做好“三通一平”(即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等工程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招标主管部门做好工程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择优挑选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和投资进行控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工程进度,以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投资管理,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手续;

八、负责工程技术变更,接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预决算,按照规定填报统计报表;

九、负责监督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参与电器、设备、装饰装修材料的定货,做好设备和材料质量的监督工作,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

十、负责学校基建方面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十一、做好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保修,组织原施工单位及时做好保修期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工作;

十二、做好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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