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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
时间:2010-09-10 18:08:46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基建处 作者: 阅读: 次为有序地进行校内基本建设,规范基建程序,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基本建设项目须经可行性研究,并列入年度基建计划,项目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学校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以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卫生环境,安全和造价诸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尽可能合理布局。
三、工程项目设计是质量和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有关单位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要求,基建处应通过设计方案竞赛和设计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根据设计要求和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基建处应对设计阶段的设计质量进行监督。
四、工程招标的过程应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通过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市场,按规定程序进行,通过招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择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具备合理的造价、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备的工期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五、除按规定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外,基建处项目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第一线,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应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规范和施工图合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对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应及时检查和监督。对隐蔽工程施工,应现场旁站,对重要部位和薄弱的环节,还须进行事前的质量预控和事后的技术复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于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或施工设备,应督促及时纠正。
六、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组织好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比质比价,择优进货。对乙方供应的未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须经过甲乙双方在调查研究后定价。
七、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应限定在批准的范围内,场地材料应整齐堆放,并控制施工噪声。不得任意损坏施工场地周围花草苗木、道路、地下管网和电缆。工程扫尾时,彻底清运施工区内建筑垃圾,清运结束后,方可竣工验收。
八、做好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立卷,对文字资料及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有专人分工负责,对每个建设项目及时进行分项,立卷归档。
九、工程全部竣工,决算经监审处审定后,才能办理财务结算,并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
十、做好已移交使用的房屋保修服务。按有关规定,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渗漏、破损等质量问题,督促原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修复,保修期满后,移交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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