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周边环境提升工程(体育馆北侧人行道优化及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5-04-25 11:12:34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周边环境提升工程(体育馆北侧人行道优化及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6000.00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四、项目基本情况: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周边环境提升工程(体育馆北侧人行道优化及环境提升工程)的设计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备建筑行业、市政行业或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该类工程设计能力(提供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至少1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谈文件

1、时间:202542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信阳师范大学大门楼东跨楼二楼206房间

3、方式: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

4、售价:免费提供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56日下午15:30

2、地点:信阳师范大学大门楼东跨楼三楼305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56日下午15:30

2、地点:信阳师范大学大门楼东跨楼三楼305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信阳师范大学基建处网站上发布,公告日期为:2025425日至2025428日。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本项目校外报名人员,请提前联系张老师(0376-6391059),办理校园出入手续。

2、原则上每个公司限1名投标代表前来报名,且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登记。

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装订,封面须明确标示出所投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如同时报名多个项目,须分别整理装订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材料未按要求装订,一份材料分别投报多个项目,报名材料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等,投标人将会被拒绝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

联系人:张老师(0376-6391059


信阳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5425


© 信阳师范大学基建处 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2438号-1  豫公网安备41150202000041号